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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许霆”何鹏恶意取款40万判无期父母多年上访无结果

发布: 2008-4-01 16:56 | 作者: 云南许霆案 | 来源: 云南许霆案 | 查看: 21次


 “我儿子与许霆一样,可许霆多么幸运,他只坐5年牢,而我儿子判无期徒刑”。昨日下午,在广州市中院第一法庭内,旁听席上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妇引起大家的关注。打听之后才知道,他们来自云南,是与许霆有同样遭遇却命运迥异的青年何鹏的父母,何鹏父母专程从云南赶过来,就是为了亲耳听听决定许霆命运的许霆案重审结果
    
“云南许霆”何鹏恶意取款40多万判无期
    
    “云南许霆”何鹏,男,汉族,1979年7月13日出生于云南省陆良县,大专文化,学生,“云南许霆”何鹏恶意取款案件发生时系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学生。
    
    2001年3月2日,何鹏持账面金额10元的金穗储蓄卡到云南省民族学院的ATM自动柜员机上查询存款余额,因农行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造成ATM机失控,查询未果。被告人何鹏即按键输入取款100元的指令,ATM机如数出款,被告人何鹏见状又连续按键6次,取出现金4300元。
    
    次日上午,何鹏再次持金穗储蓄卡到中国银行翠湖、胜利广场储蓄所、云南省分行、北市区、东风支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武成分理处等七台ATM机上,恶意取款215次,共取现金425300元。何鹏两日恶意取款共取现金429700元。
    
    何鹏恶意取款案发生以后,2001年3月5日何鹏即被陆良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2年7月12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何鹏于2001年3月2、3日趁农行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之机,使用农行储蓄卡在昆明若干ATM机上套取现金429700元,后又作虚假挂失的犯罪事实清楚。法院认为,其行为具有秘密窃取性质,已触犯了国家刑律,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判处无期徒刑。
    
   何鹏恶意取款案 宣判结果后,何鹏不服提出上诉。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云南许霆”案发生后 何鹏父母多年上访没结果
    
    从“云南许霆”何鹏恶意取款案终审判决的那天开始,何鹏的父母就开始了一段漫长的申诉及上访生涯。何鹏母亲孟小月告诉记者,一开始他们向云南省高院提出申诉,但每次都被驳回。无奈之下,她选择了去北京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进行上访,但也没有结果。“云南许霆”何鹏入狱后的这5年来,老两口每年至少去北京3次,一心要给儿子何鹏讨个说法。
    
何鹏父母继续上访 希望“云南许霆”案得到公正审理
    
    “我们也是从网上知道了许霆的事情,特别是许霆案发回重审之后,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云南许霆”何鹏父亲何建贵告诉记者,自从儿子何鹏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老两口就开始到处想办法、找资料,为此还学会了从网上收集信息。去年,当他们从网上看到许霆恶意取款事件的报道之后,知道在广东有一个和儿子有着同样遭遇的年轻人,从此许霆的命运便牵动着他们的心。
    
    听到许霆案重审结果是被判有期徒刑5年后,何建贵显得更为伤心。他说,儿子被抓后不久,他们家就把钱全部还了,银行也开了收据给他们,但何鹏案判决结果还是无期徒刑。“如果你们说许霆冤,那我儿子比他还冤”,何建贵夫妇激动地对记者说。
    
    何建贵认为许霆与何鹏都是无罪,就算有罪,银行也应该承担比他们更大的责任。何建贵说,加上羁押的两年,“云南许霆”何鹏现在已经坐了7年牢,5年来家里想尽了办法申诉、上访都没结果,但许霆案重审结果还是给了他们一点希望。等到4月25日云南省高院院长接访的时候,他们将再次为了儿子何鹏恶意取款案能够得到公正的结果进行上访,希望  “云南许霆”案能够得到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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