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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重审结果宣布后 许霆恶意取款案的反思仍将继续

发布: 2008-4-01 17:37 | 作者: 许霆案重审 | 来源: 许霆恶意取款案 | 查看: 11次


月3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万3千8百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新华社广州3月31日电)

沸沸嚷嚷的许霆案重审后槌落音定,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的重审结果难说皆大欢喜,许霆父亲表示继续上诉,但从当事人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的态度,可以看出他本人也算都可接受,或许许案恶意取款案就此告一段落。然而,许霆恶意取款案件虽结,诸多反思却仍该继续。

许霆恶意取款案反思之一

许霆恶意取款案发生后,银行应当勇敢担起自身责任并革除自身弊端。一是减少ATM机的差错几率,少给用户设下陷阱。这一点我们虽然可以寄希望于国家认监委从明年起实施的银行ATM机等自助终端类产品的3C认证,以此来保证ATM机的出厂质量,但银行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工作还是应该细致细致再细致一点的。二是银行要清查内部人员的素质问题并检查ATM机装钱程序是否够完善够严密。要知道许霆恶意取款案虽然是他个人利用ATM机故障实施了“盗窃”行为,但诸多ATM机吐白条、吐牛皮纸、吐练功券、吐假钞等新闻未必就都是空穴来风,银行“内鬼”是否存在,谁也不好说。

许霆恶意取款案反思之二

许霆恶意取款案发生后,社会道德架构和认知标准该得到修正。在许霆恶意取款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之后,舆论泛起,最响亮的一个声音是“法院量刑不当,许霆应判无罪”。然而当我们逐渐冷静下来细致思考的时候,必须理性的认识到许霆是有错的,按照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对许霆恶意取款案重审后定罪的解释——许霆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事实上已经触犯了法律。我们之所以在不断讨论我们每一个人会不会因为ATM机的出错,而成为下一个“许霆”,其源于我们对当下社会道德架构的极度不自信和自身道德水准的妄自怀疑。因此,通过许霆恶意取款案可以看出整个社会的道德焦虑感和道德标准的缺失,而这些需要在后许霆案时代得到修正和弥补。再试想,许霆案重审结果如果真的判许霆无罪,其他恶意取款案将如何宣判?而之后又会有多少模仿者以身试案?

许霆恶意取款案反思之三

许霆恶意取款案发生后,网络民意表达该如何走向理性?“许霆恶意取款案”一审之后引起了舆论波澜,网络上更是掀起轩然大波,支持许霆无罪者众;而“许霆恶意取款案”重审当日,因为许霆在法庭上信口开河,辩护说自己很坦荡很诚实,从发傻的ATM机上取钱为的是“替银行保护财产”,云云。使得众多网友纷纷“倒戈”,转而指责其道德水准低下。网络舆论对许霆恶意取款案态度的前后变化,反映出了网络时代的网民思想的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更有论者指出这种“墙头草”的效应也体现了网民法律知识和理性思维的整体缺失,是“网络暴民”词汇的最好注解。我们虽然不能完全就此接受如此论调,把网民批得体无完肤,但事实上网络舆论确实存在爱跟风易煽动的弱点,而网络民意表达如何走向理性,不光是每个网民该反思的,更应该是执政者该深思的问题。

许霆案重审结果已宣布,而在后许霆案时代,恶意取款事件的反思还该继续,否则,还会有更多的“许霆”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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